自1991年6月起,凡留学生和访问学者一般均要向日本法务省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目前,除少量日本国费生和三个月的短期学术访问、研修、交流人员不必办理“在留资格”外,一般均须申请“在留资格”。
日本与欧美等国度不同,日本在签证方面实行的是“反签”政策,也就是先得到日本下发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简称“在留资格”)后,方可申请赴日签证。所以,想得到日本的签证,一定要持有日本的“在留资格”。
“在留资格申请”大都采用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办法,即委托在日代理人代为联系申请学校和“在留资格”。当校方同意接收人学申请人并签发“入学许可证后,在日代理人可向报考学校所在地的入境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书”。
“在留资格”通常为一年,但对于申请进入日语学校学习的留学生,给予“就学”的“在留资格”,在留期限通常为半年。当学习期满被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后,“在留资格”可由“就学”改“留学”。
在留资格申请地点:在日本国内才能够申请“在留资格”。普通是由日本国内的代理人到当地的中央入国管理局来申请。日本留学的话,普通是由承受该学生的教育机关来代理申请;赴日就职的话,普通是承受该员工的用人单位来代理申请。自己在日本国内的,也能够自行申请。
在留资格内容:“在留资历”是一张32开大小的卡片,上面有申请人的照片,以及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赴日后在学的学校称号、有效日期、签证品种、下发此在留资历的入国管理局等。
在留资格的有效期:“在留资历”审理期限普通为一个月左右,有效期为三个月。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需在“在留资历”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入境签证,否则,“在留资历”失效。申请人拿到“在留资历”后,方可申请赴日签证。
更多日本留学http://jp.weilanliuxue.cn/访问蔚蓝日本留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