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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研修生制度的前世今生

曾几何时,日本是特别令外国劳动者憧憬的国家之一,因为不仅能够“挣高工资”,还能学习“先进的技术”。然而,实际情况却令外国研修生大失所望。3年实习期结束,一名中国研修生于2014年春季回到位于四川省的故乡。归国前,由于中国研修生的认真努力工作,日本经营者对中国研修生说:“希望你下次还来日本工作。”然而,中国实习生拒绝了这一提议。中国研修生一直从早到晚从事着剥扇贝壳的简单而枯燥的劳动。为学习日本先进的食品相关专业知识,中国人带着在当地能获得一份好工作的梦想赴日。然而,他们却长期被经营者以低工资要求从事与期望完全不同的工作。对此,中国研修生已经感到厌烦。拥有类似经历的在日外国研修生不胜枚举。

制度起源:初衷为海外发展培养人才

从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企业为适应海外扩展之需,将海外分支机构的当地雇员派到日本进行技术、管理经验培训,然后再派回原单位工作。效果不错,此举受到日本政府积极评价。

而进入70年代以后,日本企业面对日本本土用人成本的上升,一部分企业开始以“研修生”名义,吸收大量外国廉价劳动力。这被称之为“企业单独型”。90年代,面对本土低端制造业、农业、手工业的用人稀缺,日本本土的各行业联合会也开始为其会下的中小企业招聘“研修生”,这种被称之为“团体监理型”。

依据日本法务省《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规定,不允许外国单纯劳动者和非熟练工人在日就职。为解决此类问题,1981年,法务省在签证类别上设立了“研修”的在留资格,每年允许以“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名义接收外国人来日本研修。

1991年,由日本法务省、外务省、经产省、厚生省、国土交通省等五省共同设立财团法人“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JITCO)”,全面负责指导外国研修生接收工作。

1993年,日政府在研修制度的基础上设立了“技能实习制度”。根据日本法务省第141号告示规定,技能实习制度是为发展中国家培养担负经济发展之人材而设立,是对研修制度的进一步补充。

当时,研修和技能实习的特别长年限为2年,到1997年4月被延长至3年。而针对于目前日本日益严峻的劳动力不足问题,2015年1月30日,日本法务省、厚生劳动省公布了《外国人研修制度修正案》。截至2015年1月,“外国人研修制度”的对象职种共有69种。日本政府也将护理等加入到对象职种范围。外国人研修期将从现行的特别长3年延至5年。

现实状况:大批外国研修生失踪中国人特别多

当前,按照日本“外国人研修制度”赴日的外国人在研修单位相继失踪的事例频发。日本法务省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末,约有4930人失踪,已超过过去特别多纪录的2014年(4847人)全年水平。

日本法务省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在日本建筑、农业、渔业等现场约有17万名外国研修生。日本外国研修生制度原本以为国际做贡献为目的。然而,实际上该制度却被灵活运用引进外国廉价劳动力,从事日本人回避的苦累工作。此项制度被歪曲运用的情况突出。

外国人研修生所在企业在研修生失踪情况下,需向日本入境管理局报告。日本法务省称,2012年外国人实习生失踪者数为2005人,2013年为3566人,2014年激增至4847人。2015年截至6月末,仅半年间就有超过2790人失踪。此后,失踪者数以每月超过500人的速度增加。估计11月将首次超过5000人。全年增至近6000人的可能性很高。

从2014年失踪者的情况来看,中国人数特别多,为3065人。越南人为1022人,居第二位。印度尼西亚人数为276人,居第三位。日本从上述国家引进的外国人技能实习生居多,估计今年来自上述国家的失踪者数也排在前位。

失踪原因:外国研修生沦为“奴工”

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14年依据《劳动基准法》,对3918家有外国研修生工作的单位实施了实地调查。2015年9月30日,厚生劳动省公布了调查结果。上述企业当中,存在违反法令行为的企业数达到2977家,约占全体的75%。日本厚生劳动省称,此次实地调查的企业数量也创下了特别多纪录。在上述2977家企业的具体违法行为中,有1010家企业违反《劳动基准法》,要求外国研修生在法定时间外加班。这一数据占全体的25.8%。

有919家企业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疏于作业安全,占全体的23.5%;有698家企业不按增额比例支付加班费等,占全体的17.8%。还有一些企业违反多项法令。因企业或企业所有者违法性质恶劣,被劳动基准监督署书面移交检察机关的案件也达到26起。

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特别严重的国家之一,65岁以上者超过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不断推进,日本建筑、护理、制造等各行业面临着严重的劳动力不足局面。在这种形势下,外国研修生制度已成为日本引进廉价外国劳动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从表面上来看,“外国人研修制度”是日本从发展中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招收人才,以传承为对方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的技能为目的。然而,大部分情况是日本企业经营者利用该体制以廉价报酬从海外引进非熟练劳动力。

被迫做单纯的劳动,被支付以特别低工资以下的报酬从事劳动的外国人技能实习生不在少数。在日本,研修生地位低,劳动强度极大,工作环境极差。他们从事的工作大多为日本人不愿意做的“脏、苦、累”工作,而工资待遇却往往低于日本当地的特别低工资水平。

一位受访的孟加拉国女研修生表示,自己在长崎县内某家纺织工厂工作,听说每月能赚16万日元,于2011年秋天决定赴日研修。每月会有10万日元名义上的“收入”,但是公司老板会从中扣除所谓的“居住费”,加之日后再扣除5万日元,每月实际到手的仅有1万日元(约合535元人民币)。据其介绍,研修生们时常会加班到凌晨前。每月休息仅有2-3天,每月总劳动时间在400个小时以上,加班时长超过200小时。每月实际收入的1万日元如果换算成每小时的收入,则仅有25日元。

一名40余岁中国女性作为研修生在岐阜县内的一家缝制工厂工作。她无奈地说:“我来到日本不是为了这样倒霉啊!”中国研修生曾经在上海的一家缝制工厂工作,于2012年离开家人,远赴日本。她在国内月收入特别多时能够达到5131元人民币以上。听说到在日本工作收入更高,这名中国女性决定赴日。

中国女性研修生称,在制作女装的岐阜的工厂,还有其他7名中国研修生工作。她每天工作约15个小时,周日也要工作到傍晚。每个月加班200个小时以上,休息日仅有正月的几天。月薪约为12万日元(约合6204元人民币)。然而,岐阜县现在特别低工资为时薪738日元(约合38元人民币)。公司向中国女性研修生支付的月基本工资仅为5万日元(约合2565元人民币),加班费为时薪300日元-400日元(约合15-21元人民币)。中国女性研修生愤怒地说:“在中国工作还有休息日,现在与家人关系都变得越来越疏远。”2014年11月上旬,中国女性研修生了解到岐阜县的特别低工资情况,要求公司纠正,却突然遭到解雇,被强制回国。

像这样几乎沦为“现代奴隶”在日外国研修生不胜枚举。2014年美国国务院在世界各国强制劳动相关年度报告书当中,批判日本的外国人研修生制度时指出“残酷的劳动条件和强制劳动很容易导致外国劳动者死亡”。

保护机制:难挡人手短缺冲击

2013年6月,日本律师协会曾经向政府提交了一份尽早废除外国人研修制度的意见书。日本国家公务员劳动组合联合会也就该问题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早日确立合理的外国人劳动政策来替换该制度。

为防止围绕外国人研修制度产生的拒付工资,长时间劳动以及剥夺行动自由等问题,日本政府于2015年1月公布的“外国研修生制度”修正案显示,将于2015年度新设管制和指导接收团体和企业的法人。日本政府将在全国10余处场所设置支部,建立能够使约300人巡回监视团体和企业的体制,也将针对存在不恰当行为的团体等导入惩罚规定。

设置监督机制固然能够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然而在劳动力严重不足的背景下,仅依靠监督体制恐难改变外国研修生变相成为廉价劳动力的现状。尽快确立合理的外国人劳动政策来替换外国研修生制度才是根本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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