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本永住者,在具有以下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免除永住申请资格一 (素行要件) 、二 (独立生計要件) (参考:日本绿卡的申请(永住许可申请)) ,也被称为简易永住的。
日本人的配偶或者子女永住者的配偶或者子女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者子女
上述1-3的配偶者:
在免除永住申请要求资格一、二的同时,对于申请要求资格三 (国益要件) 也有不同的解释。实际结婚3年以上,并且连续一年以上在日本生活的情况下。可以缓和国益要件的[在日本生活10年]的要求。
上述1-3的子女:
在日本连续生活1年的情况下,可以缓和国益要件[在日本生活10年]的要求。作为永住者的孩子,在日本出生的情况下,在出生后30天内必须办理申请在留资格申请,并且可以取得同样的永驻许可 (被称为出生永住) 。
总结上述,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者子女的永住申请,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配偶者的情况下,需要有3年以上的结婚生活、并且连续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
2>亲生子女的情况,需要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
3>在日本没有过刑事犯罪、刑罚等。正常履行纳税等义务等。
4>现在所或者的在留资格中,需要获得过特别长期限的在留资格。 (比如:作为日本人的配偶可以获得的在留资格期限是1年至3年。因此,在申请永住时必须拥有过3年的在留资格)
5>从公众卫生的角度考虑没有有害于日本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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